2012-02-05

【鉅亨網2012-02-02】巴菲特條款:富豪應負擔最低30%的稅率

巴菲特條款:富豪應負擔最低30%的稅率

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綜合外電  2012-02-02 13:20  Blog談新聞 上則 下則

參議院周三推出總統歐巴馬力挺的法案,提議美國富豪負擔最低 30% 的有效稅率,該稅以大富豪 Warren Buffett (巴菲特) 命名。

巴菲特條款 (Buffett Rule) 為歐巴馬在 11 月大選前,為了凸顯稅制不公而提出的富豪最低稅率法案。根據美國國會研究服務部,全美 1/4 的百萬富翁 (約94500位納稅人) 所負擔的稅率低於中等收入的大眾所負擔的稅率。

民主黨參議員 Sheldon Whitehouse 推出的「公平納稅法 (Paying a Fair Share Act of 2012)」今年幾乎沒有通過的機會,因為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誓言力阻增稅。

眾院議長 John Boehner 發言人 Kevin Smith 周三表示:「總統不顧一切地轉移焦點,好讓大眾不再注意他失敗的經濟政策。眾議院會將焦點放在真正有助創造就業機會的稅制政策,而不是政客的幾句話。」

該稅項產生的稅收數目尚未正式計算,但白宮表示每年稅收可望增加 400 億美元至 500 億美元。

參議院多數黨領袖 Harry Reid 去年 10 月推出美國就業法案 (American Jobs Act),內容包含希望對家庭年收入 100 萬美元以上者徵收 5.6% 附加稅,為第一版的巴菲特條款,但該法案一直未能進行表決。

賦稅不均的議題上個月再次成為社會焦點,競逐共和黨總統提名的大富豪 Mitt Romney 與其妻子 Ann 也面臨了公布納稅申報表的壓力。

上周布的文件顯示,他們 2010 年支付 13.9% 的有效稅率,而今年他們申報納稅時預計支付 15.4% 的有效稅率。

歐巴馬在上周宣布國情咨文時,呼籲富豪負擔的稅率最低應達 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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